1-5 我對「聯盟行銷」有點爭議性的觀點

在這裏,我就要說說我自己一個有一點爭議性的觀點了。

網路上許多的老師在教網站創業時,都是打著聯盟行銷的旗號。
以聯盟行銷為主的教學,心法常常是

1)找什麼可以推銷
2)寫內容來推銷這個產品
3)替推銷文找觀眾


我覺得這種操作是本末倒置,而用這種心態操作的話,部落格沒辦法做得大,沒辦法走得遠。


正確的方法,我認為,應該是:

1)找出觀眾的痛點
2)找出可以解決他們痛點的最佳商品
3)抓這些商品的聯盟行銷連結放到文章上去
4)如果這些商品還沒有聯盟行銷連結的話,自己去說服商家設立聯盟行銷系統。


這兩個作法又什麼不一樣?不就是順序不一樣嗎?

不。目的不一樣,順序不一樣,心態不一樣,最後的成就也會不一樣


我提倡的是為你的讀者找最佳的商品,所以尋找內容時是從讀者的需求出發的。
我不提倡的做法是只看著錢寫內容,這樣你的內容就純屬服務自己(和商家)。


有時候對你讀者最好的產品是沒有在做聯盟行銷的,試問,難道就因為這樣,你就不介紹它了嗎?

我看到許多部落格真的是什麼東西的聯盟行銷獎勵高就推什麼。當然,我沒有要強加我的個人價值觀在你身上的意思。可是撇開價值觀、道德觀,這種唯利是圖的手法也是個很爛的商業策略,因為這麼運營會害你建立不起來影響力


怎麼說的?說說我自己吧,每當我看到某個部落格推銷一個明顯劣等的產品時,我就會完全失去對他的信任,我會開始無視他寫什麼,他介紹什麼。谷歌就算搜索到他,我也會當透明。

唯利是圖的操作的心態,做得好也不過就是網絡上商家雇傭的銷售員;做得不好的話就是網絡上的騙子。

當一個人以商家為中心的寫內容的話,這個人就不可能會建立起自己的影響力,不會有自己的粉絲,更別說成為什麼意見領袖了 KOL (Key Opinion Leader)/ Influencer。


再次強調,影響力才是你最珍貴、最無可替代的資產。


Influencer/ KOL 帶給商家最大的價值是我們的影響力,而不是流量。上一個單元想讓你看到「流量是很廉價的」,一點小錢都買得到;明星代言可就不一樣、內行專家代言更不一樣。(羽毛球拍的廣告:林丹代言和鄧紫棋代言是有差別的。)


最後,讓我再多加一點。我覺得中文自媒體市場雖然還沒成熟,但大雜燴的資訊平台這一塊的競爭已經是非常激烈的了。

單純的不靠專題、什麼有得賺就寫什麼的策略現在要做有一點難。畢竟你要打得過已經在幹這行的資訊農場,比起剛起步的你,人家不但已經跑遠了,還可以把已經賺來的錢繼續投資進去,很容易就可以把你輾壓過去。就算你做起來了,你也很難挖出護城河,更有財力的公司可以請一堆寫手來寫類似的內容,手段更賤的還可以直接抄你的內容。

所以,我的建議還是誠心的服務你的讀者,建立起自己在某個專題的品牌和影響力。有了影響力,不愁沒錢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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